入馆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6-12-18 17:40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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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hezhoush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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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馆须知

·进入各阅览室、借书处,请先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他与借阅无关的物品免费寄放存包处。

·借书时请检查书刊有无污损,如有污损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;还书时如发现污损,由借书人负责赔偿。

·所借书刊应按期归还,书刊借期30天。

·所借书刊在未过期的情况下可续借一次(借期15天);若书刊已过期,则应先归还再续借(借期30天)。如果所要续借的图书已有他人预约,则不能续借。续借方式包括服务台办理、电话续借。借书处续借和预约电话:0774-5271783。

·对急需用于工作、学习而又多次借不到的图书,可进行预约。预约方式包括借阅处服务台办理、电话预约,预约书刊有效期三天,三天后预约失效,所预约书刊将重新进入流通书列。

·读者遗失借阅证时,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及时到服务台办证处办理注销手续,注销时应还清所借书刊,方能退回押金。注销原卡后,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原件马上办理新证。

·读者退证时,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及读者证到柜台办证处办理。退证时,读者须还清所借书刊,方能退回押金。

·遗失书刊应及时到借书处办理赔偿手续。赔偿办法:按遗失书刊的原价进行赔偿或重新购买同等数量的书刊。

·所借书刊逾期一年不还者,本馆有权注销其读者证,并将其押金充作图书赔偿款。

·自觉维护馆区文明卫生。勿着背心、拖鞋入馆,勿在馆内吸烟,勿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。

·请自觉遵守我馆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做文明读者。